醫藥網8月31日訊 三甲醫院新規定:藥代做業務,要開未行賄證明!拜訪先預約,一周只給一下午!
▍藥代做業務,要開未行賄證明
28日,鄭州人民醫院發布《關于規范醫藥、器械等經銷企業在我院進行營銷活動的管理規定》。
這家始建于1912年的國家三級甲等綜合醫院,要求來做業務的藥代,先審核登記,一年一次。否則,不允許開展任何形式和內容的業務活動。
登記注冊時,除了企業授權書、、合作協議、本人身份證、工作證等材料之外,這家醫院還要求,持有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。意思是,藥代進行備案時,要帶著未行賄的證明。
▍拜訪先預約,只有一下午的時間
還有個哭笑不得的地方。
要求醫藥代表注冊后,每次業務活動前,要先向糾風辦、藥學部等部門預約,填《接待日登記表》,發到指定信箱,經審批同意后,才能來醫院辦事。登記表要填寫:姓名、性別、單位、地址、電話;來干嘛、怎么干、干多久詳細內容。
醫院給出的接待時間為:每周二下午(遇節假日順延一周)。
看了這些規定,有種去醫院“探監”的感覺。另外的話,每周只有一下午的拜訪時間,肯定是不夠的,也沒效果。醫生在攝像頭下面端坐,留給每個藥代幾秒鐘時間,遞資料、聊幾句。這不是學術推廣,倒像招聘會現場。醫生一下午暈頭轉向,啥也記不住。
▍禁止偽裝成患者進入醫院
醫院發布了“7禁止”!
藥代未注冊禁止在醫院從事任何形式的活動;禁止在門診、病區推廣;禁止違法營銷,包括贈送現金、禮品或者請吃等行為;禁止代表在非接待時間進入藥學、設備等重點部門接觸分管領導、部門主管等等規定。
值得玩味的是,醫院還禁止醫藥代表偽裝成患者進入醫院,利用就診等手段進行藥品、耗材推銷。
還記得去年央視“曝光門”后,業界大呼“以后進醫院要偽裝了”,看來真的有代表身體力行“潛伏”進醫院了。
▍是否矯枉過正,藥代也有尊嚴
藥代備案轟轟烈烈,早晚遍地開花。規定限制越來越多,越來越嚴,有人說“矯枉過正了,這樣一來,誰都干不成活”,也有人認為“功夫在院外,帶金銷售或愈演愈烈。”
攝像頭監控、面部識別、只能在規定時間做業務、開未行賄證明等諸多規定的制定背景,是先入為主設置了“有罪推定”。假設藥代來醫院,就是要進行違規、犯罪活動。或許部分代表如此,但肯定不是全部。
很可惜的是,醫院方面忽略了在《國家職業分類大典》中,醫藥代表是一份正式的職業。以上的種種規定,看上去很刺眼,是否有“職業歧視”的嫌疑,或許會有爭議。但,對于這份職業的尊嚴,實實在在是種打擊。
山東實成醫藥有限公司 聯系人:王經理 電話:0531-82342577 地址:濟南槐蔭區經十路22799號和諧廣場2號樓2007室